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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绍兴要抽查

绍兴发布 2022-09-16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

当前已进入迎峰度夏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市用电需求不断攀升,用能保供压力日益显现。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提倡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绿色用电,全社会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用能习惯,营造“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良好风尚。现就全市节能节电有关事宜倡议如下:

一、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应带头落实节约用电,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在能够满足照明条件的前提下,办公时间采用自然光;下班时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碎纸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低层办公场所倡导使用步行梯,减少电梯使用。

二、工业企业要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通过调班运营、错峰运行等方式,支持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积极采用符合国家能耗标准的节能设备,规范使用空调、照明等用电设备设施,减少非生产、非必需用电,主动错峰、避峰生产,尽量节约电量用于生产环节。

三、商场、宾馆、酒店、景观、娱乐场所及公共建筑应在用电高峰时段自觉减少用电负荷,减少或停用非必要的灯具,根据当天气温情况调节空调的使用,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人员聚集较少的区域适时关闭空调。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电器;做到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人走灯灭”。

四、倡导广大市民提高节能意识,使用节能灯具,选用节能家电;及时关闭设备电源,减少待机电耗;倡导绿色出行,电动汽车、电瓶车尽量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自觉养成精细化节能习惯,争当节能降碳的宣传员和引领者,为全社会节能降碳做出应有的贡献。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电力局

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注意!即将抽查

关于开展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节能

专项监察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落实“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的规定,加强对我市公共领域空调温度控制管理,树立公共领域良好的节能意识,我市将从7月中旬开始至8月上旬抽取部分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公共建筑,对其夏季空调温度控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对违反空调控温要求的单位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依据规定予以通报并在相关媒体曝光。


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切实控制空调温度,优化空调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不断增强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


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共同进行监督,专项行动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75-85156503,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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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班小布:季建明资料:绍兴发改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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